美国EB-5投资移民,由美国国会于1990 年创立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,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
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在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工人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两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“条件移除”而成为永久居民。EB-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,没有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(包括个人累积所得、赠与、继承等多种途径)。一人申请,全家(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)均可同时获得绿卡。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,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。